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,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.其特征是:
一、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有限责任。
二、股东由数量不多但相对稳定的若干特定股东组成。
三、资本可以分成均等的份额,也可以不分成均等的份额。
四、筹资 经营具有“封闭性”和非开放性。